原则通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等
本报讯昨日,省长黄华华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服务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讨论并原则通过《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广东省测绘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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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对近年来我省服务业发展所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十五”期间,我省服务业总量一直保持在全国各省(市、区)第一位,服务业增加值由2000年的4755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9631亿元,占全国服务业增加值的12.4%。会议认为,加快服务业发展,对于优化我省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促进就业、方便生产、生活,增加税收、提高经济整体竞争力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十一五”期间我省服务业发展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前景,要不失时机,加大力度,推动我省服务业全面快速发展。规划预期,2010年我省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5%,服务业吸纳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比重达到40%.会议强调,“十一五”期间我省服务业发展要完成四项任务,即:深化体制改革,增强发展活力;推动自主创新,提高产业素质;调整内部结构,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扩大开放,提高现代化和国际化水平。
会议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2003年以来,我省中小企业蓬勃发展,保持强劲增长势头。为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条例》在完善对中小企业资金支持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创业扶持力度、推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与市场开拓、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强化中小企业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为加强测绘管理,规范测绘市场行为,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依据国家新颁布的有关法律,对1997年制定的《广东省测绘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修订草案。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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