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范如石 通讯员 邓嘉乐)从化市供电局2006年电力设施被盗案达900多起,直接经济损失400多万元,两项均相当于前三年的总和;而其中青少年盗窃电力设施案400余宗,占案发总量的近50%。
最让电力部门头疼的是,对青少年盗窃电力设施处置较难,“抓到了只能教育一下就放了”。电力部门有关负责人建议:通过民事诉讼起诉那些盗窃电力设施的青少年的家长赔偿损失,以此来促使家长教育、监管好自己的孩子。
为零花钱铤而走险
据了解,从2005年到2006年期间铜价已经翻了数倍,由年初的每吨4.5万元涨到目前的6.5万元左右。几米、数十米铜线就可卖到上百元、上千元,而且无处不在的“收买佬”及废品收购点冒着被吊销营业执照、罚款的风险,大肆收购被盗电力设施。而这些都造成了电力设备被盗情况的加剧。
被疏于管教的青少年,为了零花钱往往铤而走险,有的为此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从化市供电局办公室主任徐振远介绍,青少年盗窃电力设施的案值通常不大,但案发量大,已接近案发总量的50%。其中主要是十四五岁左右的未成年人,他们三五个结伙由一人带头作案。
这些未成年人利用手机联络、摩托车运输,用绝缘剪、扳手等工具在树边地头、城乡结合部盗窃的低压铜芯线等电力设施。在犯罪时间上,有明显的周期性。“他们父母整天忙着赚钱或者打麻将,没时间管教,这些孩子手上的零花钱没有了就去偷。曾经有一个村1个月就发生七八起电缆被盗案,直到铜芯线偷完为止,基本上都是未成年人所为。”徐振远说。
抓住也无可奈何
徐振远介绍,在2002年至2006年的人身伤害赔偿诉讼中,有三起是未成年人盗窃电力设施引起。其中两起证实是盗窃或企图盗窃供电部门的电力设施而造成触电受到伤害。为了保护未成年孩子,法院均判决供电局承担无过错责任并作出赔偿。
“这样造成的示范效应是:青少年盗窃电力设施触电身亡,供电部门要负责赔偿;触电受伤,供电部门要负责医疗费用;而青少年盗窃电力设施的损失则由供电部门自己负责,即使是抓到了当事人也只能是不了了之。”徐振远说,这样多少有点变相鼓励了青少年盗窃电力设施案件的发生。从化市太平镇有一个村子,刚电死了一个孩子,又有几个拿着绝缘剪想再去偷电线被治保主任抓到,然后教育一下就放了。
建议起诉家长索赔损失
寒假将近,电力设施被盗又面临一个高发季节。
徐振远建议通过民事诉讼起诉那些盗窃电力设施的未成年孩子的家长,要求家长赔偿给供电部门造成的损失,以此来促使家长负担起更大的责任,教育、监管好自己的孩子。
图:警方在某废品收购站查获的大量非法收购的电线电缆。王小明/摄(资料图片)
(夏天/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