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栖霞市卫生部门获知,自今年1月1日起,栖霞市农民看病住院的费用开始报销了!
该市农村居民家庭以户为单位,自愿交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标准按每人每年60元筹集,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
参合农民在该市定点镇级卫生院住院,每人每次住院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含5000元)报销35%,5000-10000元(含10000元)报销40%,10000元以上报销45%。到市级定点医院住院,每人每次住院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含5000元)报销25%,5000-10000元(含10000元)报销30%,10000元以上报销35%。经许可转诊到烟台市及以上医院住院,按栖霞市市级定点医院报销比例的50%予以报销。每人每年报销费用限额累计不超过15000元。记者夏红尧
编辑:傅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