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冯强 刘兢 张杰)现在的张赵忠像一个僵硬的木偶———因为颈椎骨折,他走路缓慢,脑袋只能随着身子一起转。他在白水县石狮村一煤矿工作时受伤,但昨日,矿方带他来西安治疗竟没带钱。
矿井冒顶 工人受伤
2006年11月3日零时,张赵忠和三位工友下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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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赵忠家人找矿方,要求到西安治疗,“矿上同意,但拖着说联系医院。”终于1月8日,矿方带着他到西京医院。“可一听要住院做手术,矿上说钱没带够。”当晚就回去了。
张赵忠透露,就在回家第二天,矿方拿着病历又跑了西安几家大医院,“结论还是骨折,要住院做手术。”10日,矿方带着张赵忠第三次来西安,仍未住院,住在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对面的招待所。张赵忠说:“矿上说这个医院没熟人,他们让我自己找熟人。”
但包工头吴某却说,张赵忠受伤是在洗澡时摔的。而矿方另一位陪着张赵忠看病的负责人解释,找熟人是负责,“这个手术风险大,我们要熟人给他看,才放心。”
交押金 矿方却没带钱
张赵忠通过亲戚联系了交大一附院一位教授,但交押金时,矿方带的存折里竟没钱。无奈之下,张赵忠的亲戚垫付了押金。昨日中午,张赵忠总算躺在医院床上,但以后咋办,费用谁出?这些问题他心里仍没底。
依照《陕西省煤矿安全管理规定》和《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煤矿企业必须依法为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一旦矿工在作业过程中遭遇意外伤害,矿上可以利用医疗保险为其提供积极救治,待治愈终结后,伤者可以找到有关部门进行伤残鉴定,最终确定赔付事宜。
记者从白水县安监部门了解到,去年11月3日发生在白水县石狮村一煤矿的这起安全事故,他们并没有接到上报。白水县安监部门的工作人员说,不排除矿主和老板中途会拒绝医治伤者的可能性。如遇此类情况,伤者可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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