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新闻热线66810221海口1月11日讯(记者郑全策)金盘雅苑小区业主林女士连日来被一件事所烦恼:她两岁多的小孩已经能爬上阳台,为了小孩的安全,她想在阳台上安装防盗网,但该小区物业却不允许安装。
今天下午,林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多次向小区物业管理处反映,她要在自家阳台上安装防盗网,但是物业认为在阳台安装防盗网影响小区的美观,一直不允许她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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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4点许,金盘雅苑物业管理处保安队郑队长对记者说,按照规定,金盘雅苑住房一律不许在阳台上安装防盗网。安装防盗网只能在阳台门内和窗内安装。随后,郑队长找出一本金盘雅苑住户手册,在住户手册中规定:业主不得在前阳台安装防盗网。封闭后阳台须征得物业公司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统一标准进行施工。郑队长说,不允许在阳台上和外安装防盗网是有规定,是为整个小区利益着想,为小区外景统一美观。
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刘长征律师说,主要街道临街房子不能随意安装防盗网,要受城市管理有关规定约束。刘律师表示,不临街房子或不是主要街道临街房子,如果业主入住前和物业签名约定,不在阳台上和窗外安装防盗网,业主应该遵守约定不要安装防盗网。如果业主和物业没有任何不安装防盗网约定,业主有权在自己房子里安装防盗网。刘律师认为,为自己孩子安全起见,林女士在自家阳台上安装防盗网并不过分。物业不能只从小区美观出发,而应该考虑小区业主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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