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非得动粗不行?
济阳城管滥用职权闹出人命
行凶者有两人被刑拘
法制网者 吴怡 袁成本
山东省济阳县近日发生令人心痛的一幕:该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在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时,数名执法人员围殴一名商贩,导致其在送往医院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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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记者从济阳县有关部门获悉,参与群殴的城管执法人员,已有两人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刑事拘留。
死者叫李光春,在县城商品批发一条街经营酒水。他的死亡与一块广告牌有关。
1月8日下午,济阳县综合执法局稽查大队三中队11名队员,在副中队长杨乃连的带领下上街执法。当行至李光春的批发店时,发现商铺门口靠墙倚着一块一米多高的广告牌,于是将其拽到执法车上。这时,李光春追了出来,说广告牌没有超过黄线(在商铺门前30厘米处划有一条黄线,摆放物品不得越过),不应该被拿走,说着,便从车上拿回了广告牌。这时,突然有人喊了声“揍他!”之后,几个城管一拥而上,将其打倒在地。临走时,有个队员还照他腹部猛踹了一脚。在李光春店里打工的小姑娘任海燕,看到城管人员想离开,就拦在车前,央求他们“赶快救人”。这时,从车上下来两人,把她拖到一边。再拦,再拖。最后,小姑娘躺在车前。就这样,一直“走”了二百多米,直到110赶到。
以上,是在场商户们“还原”的当时的场景。
对于这次暴力执法事件,当地政府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简短的“情况说明”,上面写道:“县综合执法局稽查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杨乃连带领马飞等11名工作人员,在城区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工作时,与经一路宏伟酒业经营人李光春夫妇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李光春突发急病,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这份“情况说明”令人疑窦丛生。在李光春尸体还没有解剖的情况下,如何知道他“突发急病”?!
据李光春的家人介绍,李虽然右眼失明,个头很矮,但身体很壮实。
济阳县隶属济南市,其综合执法局于2006年3月成立。这个崭新的城市管理部门,成立时间不长却多次与群众发生冲突,其执法指导思想、行为及方式广为市民诟病。法制网济南1月11日电(责任编辑:徐艳丽)ā?b?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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