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总站面积缺口近半
市人大执法检查组认为配套设施滞后问题依然严重,存在制度漏洞
本报讯(记者王海军 实习生李涛)全市公交总站面积缺口达47.7%,港湾式车站占总数不到1/10。昨天,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在《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立法效果检查的报告中指出,条例存在制度缺漏,对未同时规划、建设公交站场等违法行为没有规定罚则,导致规定实施效果不佳。
| |
执法检查组了解到,全市公交总站300多个,站场面积只有65.39万平方米,面积缺口达47.7%,其中占道式公交站73个,港湾式停靠站只有300个,占全市中途停靠站点总数不到10%。部分线路公交站场的设立依赖楼盘开发商所提供的土地,其权属为房地产开发商所有,常常出现开发商将公交站场所在地块改作它用的情形。此外,相当部分站场因属占道经营,由此产生线路总站随时面临被逼迁的局面。
检查组认为,由于条例对未同时规划、建设公交站场以及擅自改变公交站场使用功能等违法行为没有规定相应的罚则,存在制度缺漏,所以规定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
与此同时,条例关于公交线路实行专营权的规定过于简单,对何种情形下公交企业应交回某条公交线路的专营权和退出公交市场等也未涉及,不利于对公交市场形成良性竞争的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