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享优惠至明年年底
本报讯记者戚耀琪报道:今年毕业生就业压力比往年更大,为了引导和鼓励大学生毕业后自主创业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广州市物价局昨日发出通知,再次明确了广州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将可免交部分费用或获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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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从本月1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凡是广州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凭广州劳动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可以享受这一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如果要从事个体经营的,在毕业后两年内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那么可以从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凭《毕业证》享受优惠。
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可以免交市物价局该政策列表中规定的有关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这些费用包括了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治安联防费(个体工商户)、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税务登记证费等26项。此外还能免交或按最低标准交纳有关经营服务性收费,特别是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共16项。物价局特别指出,国家限制的行业、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个体经营不能获得免收或优惠。
据悉,以往已经取消和停止收取费用继续免收,这些费用包括了如房屋所有权证费、机动车驾驶员审验费、酒类专卖许可证费、食盐零售许可证费、烟草专卖许可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劳动合同鉴证费等。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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