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宝鸡讯(田青记者董毅)记者日前从宝鸡市劳动监察部门获悉,2006年,宝鸡共为1132名农民工讨回了324万元工资,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06年上半年,宝鸡市劳动监察部门集中3个月时间,对全市企业劳动合同进行了一次年检,把农民工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作为检查的主要内容,督促企业规范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另外,宝鸡市劳动监察部门还联合市规划局、市总工会,对市区内的建筑施工工地进行了拉网式检查。现场接待农民工投诉,并且在建筑企业中全面推广由总承包企业直接向农民工发放工资的制度,免费向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发放农民工专用劳动合同20000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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