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热线2813442报道(记者马翔宇)昨日,本报连续接到长江西路玉兰苑小区居民反映,小区自去年5月份到目前,一直处于断气状态,正常生活无法维持。本报曾于去年5月27日报道了该小区停气的情况,当时是因煤气公司与业主在煤气费用上产生了纠纷,由龙岗管委会及县有关部门从中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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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燃气管铺进小区
去年5月份,玉兰苑小区被当时的煤气供应商合肥市华丰能源有限公司断了气,该公司负责人称,由于部分业主不交煤气费,导致公司损失20余万元,无奈只好断气。此后,双方的经济纠纷一直没有妥善解决,于是该小区找到肥东新希望天然气有限公司来接管小区天然气供应。据该公司周经理介绍,公司已将管道铺进小区,只要有关部门同意,就可立即通气。“但肥东县燃气办迟迟不盖章,我们没办法,而且损失很大。”他认为,真正不通气的原因还是华丰公司的问题。
不批“通气”居民受苦
小区物业的张主任表示,华丰公司认为其在玉兰苑共损失了33万元,这部分费用应由小区负责。但去年新希望公司在检查小区的燃气管道时发现,华丰公司的煤气管道有三处漏气。“华丰的损失是因管道泄漏造成的,找业主要钱不合理。”业主们认为,即使华丰与小区的经济纠纷暂不能解决,这也不能成为有关部门不同意天然气进户的理由。
目前,业主、物业、新希望公司都认为,有关部门迟迟不下决定,是迫于华丰公司的压力,损害了业主的利益。
主管部门不清楚“新规定”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了肥东县燃气办。该部门刘主任告诉记者,华丰公司与小区的经济纠纷当地管委会正在协调,不能通气的真正原因是新希望公司所铺设的燃气管道有待质量鉴定。他表示,去年11月1日起,关于天然气管道建材有新规定,必须用不锈钢管。新希望铺设的是铝塑管,但工程是在11月1日前开始的,所以需要请示上级。如果管道可以通过验收,天然气就开通。
新希望公司的周经理则认为,工程是去年9月就开始了,不存在违反规定,“如果认为管道有问题,我们承诺无偿全部更换”。他认为这是有关部门在拖延时间。随后,记者就管道材料问题询问了市建委以及燃气集团相关部门,这些部门均表示,不清楚所谓“不锈钢管”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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