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乘客守则》将乘客在地铁内吃东西、喝水等举动,视为“不文明行为”,并规定要罚款200元。地铁公司负责人解释称,地铁是一个密闭的空间,带有异味的食品对乘客的影响很大,而且饮料也容易洒到车厢内,对环境造成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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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程序的规定
乘客真正在乎的恐怕不是那200元罚款,而是这一规定出台的程序及其科学解释。换句话说,深圳地铁公司单方面做出这一罚款规定才是引起公众不满的真正原因。地铁是一种公共交通工具,其公共性决定了它的任何规定都将牵涉到公众利益,因而有必要经由公众的广泛参与后做出。再者,地铁公司本身就是具有政府背景的垄断性公司,与公众利益天然地具有某种对立性,如果在规定出台过程中缺乏公众参与程序,遭到质疑甚至反对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再高的罚款规定,只要是建立在公众民主决定的基础上,相信也能够为公众所接受;缺乏公众民主参与程序,哪怕是一分钱的罚款,仍然有可能遭到责难。深圳地铁公司有必要先进行民意调查,或采取与市民互动的方式制定相关规定。湖北武汉李楠
讲“文明”不可走极端
在地铁内喝水是一种不文明行为吗?我们都知道,一个人七天不吃饭仍可维持生命,但三天不喝水就可能脱水死亡。由此可见,水对人是如何重要。历览古今世界,还没见到哪一种文明,将喝水视为不文明。深圳地铁这一规定,无疑是对文明的无限扩大化。无限扩大化的文明,其实质是伪文明。这样的文明,要么简单粗暴,要么违背人性。
文明是一种约定俗成,它对人的制约主要是精神性而非物质性的;它主要靠人们自觉践行,而非强制推动。即使要对于不文明者给予一定惩罚,这种惩罚也应当建立在个人知耻明辱的基础上。文明绝对不可以被扩大化。因为可能洒于车厢,而把喝水视为不文明,并加以经济处罚,这是对自身权力的滥用,更是对罚款作用的盲信。江苏江都毛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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