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13日电(宋景军、杨占文)来自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消息说,绑架抢劫赤峰英才学校原校长焦某一案日前一审判决,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4月18日,被告人李斗、李洪生为劫取钱财,密谋绑架赤峰英才学校原校长焦某,并找到姜宏雪、出租车司机于宝龙帮忙。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斗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李洪生无期徒刑;判处被告人姜宏雪有期徒刑10年;判处被告人于宝龙有期徒刑8年。
(责任编辑:安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