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王昭耀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宣判,考虑到王昭耀能够坦白其受贿罪的大部分罪行,赃款已全部退缴及具有检举他人涉嫌违法线索等情节,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王昭耀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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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王昭耀,1989年2月任安徽省阜阳地委书记,1993年2月任安徽省副省长,1993年9月任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1998年12月任安徽省委副书记,2005年1月任安徽省政协副主席。因涉嫌受贿犯罪,于2005年9月17日依法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9日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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