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广辉)为了健全国有企业监督机制,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管,规范企业的投资和决策行为,我省决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向其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派出监事会。
我省新近出台、自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指出,监事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
| |
监事会具体履行下列职权: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惩、任免的建议;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企业负责人提出罢免的建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企业负责人的行为损害企业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检查企业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等情况。根据监督检查的需要,监事会可以列席企业董事会、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监事会由主席1人、监事若干人组成,其成员不得少于5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