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丽)在经历了20个月的涨价后,汽油价格终于下调。从2007年1月14日零时起,我省90号高标准清洁汽油零售中准价由每吨5660元调整为5440元,每吨下调220元。
据了解,我省此次汽油调价是结合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汽油价格的通知》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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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调后的汽油零售中准价和上、下浮动8%的规定及各类油品的品质比率,我省汽油调后最高零售价格为每升4.39元至5元(详见附表)。供渔业、林业和农垦3个专项部门的汽油价格按下调后的供军队用汽油出厂价每吨4980元执行,暂不上浮。
依据省物价局的降价通知,汽油零售价格调整后,省内各级经营油品的批发单位对零售单位的批零差率,实行配送制的不得小于4.5%,不实行配送制的不得小于6.2%(其中承德和张家口两地不得小于6.5%)。汽油的批发价按下述公式计算:批发价=零售价×(1-批零差率)。
液化气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用汽油出厂价保持0.83—0.92:1的比价关系相应下调。记者另悉,各级物价部门将督促各石油经营单位按规定日期调整汽油的零售价格,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擅自加价和变相加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依据《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河北省汽油最高零售价格表(2007年1月14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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