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吴宇宸)1月10日国家环保总局通报了全国82个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钢铁、电力、冶金等项目。1月13、14日,国家环保总局西南环保督查中心和四川省环保局组成核查组,对位于攀枝花和乐山的两个被通报的环境违法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其中攀枝花发电公司的多台小机组被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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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发电公司
3台小机组当停不停
13日,以西南环保督查中心主任马宁为组长的核查组来到攀枝花发电公司“以大代小”煤矸石发电技术改造工程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工程没有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总局环评批复中关于采取“先拆后建”方式替代原10台小机组(共计286MW),只是于2003年5月前关停了其中7台小机组,而河门口电厂1台50MW机组和新庄电厂两台50MW机组至今仍在进行发电生产,并未实施关停。
“‘以大代小’工程变成了‘大小共存’”。据介绍,该公司原10台小机组本应于2004年底关停,后获批以“先拆后建”方式技改建设2×135MW发电机组,以替代原小机组。但是该公司并未按照程序关停原小机组,至国家环保总局通报时仍在生产。因此,国家环保总局决定,在华电集团所属四川攀枝花发电公司落实关停3×50MW小机组整改要求前,停批华电集团所有建设项目。综合考虑攀枝花方面提出的电网安全、电力紧张等问题,核查组作出关停决定:2007年1月14日关停新庄电厂1台50MW机组;2007年4月30日前关停新庄电厂另一台50MW机组;攀枝花发电公司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国家环保总局汇报,然后按总局要求确定河门口电厂1台50MW机组的关停方案。
四川其亚铝业集团
未批先建且越权审批
昨日,记者随核查组来到了位于乐山市境内峨眉山市桂花桥镇的四川其亚铝业集团。“其亚集团在实施环保搬迁过程中,存在未批先建和越权审批两大问题。”据了解,其亚铝业集团因环境污染造成许多问题,当地市委市政府决定让其进行等量搬迁,于2006年5月开工。在此过程中,其亚集团还未获得正式环评审批就在新厂址开工建设,而且相关部门对该项目越权审批。去年8月15日,新厂址所在地夹江县政府对其亚集团下达了停工通知,新厂项目已经停止施工。
在距现厂址几十公里外的其亚集团新厂址,记者看到,土地平整已经完成,工程指挥部的办公场所也已经搭好,但偌大的工地只剩下一台挖掘机。马宁表示,乐山市委市政府对环境保护非常重视,搬迁决策是正确的,但在搬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重视,目前应对其亚集团加强环保监测,对已选新址要加强监管,不能擅自开工。此外还应该尽快依法按程序完善环评手续,实现政府对当地群众3年完成搬迁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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