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哈市读者多次反映,经常看见有小贩叫卖“电视增台器”,称可增加境内境外数十个频道,市民购买后发现这种东西就是蒙人的。对此,哈市广播电视局工作人员介绍说,擅自销售、使用接收境外电视信号设施的行为均属违法。
消协方面提醒消费者,此种消费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建议消费者到工商部门进行举报,查处违法销售的小贩。
12日,记者来到红军街84号附近看到,两名中年男子提着黑色塑料袋,手拿一种长方形白盒,不停地叫卖:“电视增台,能增加二三十个频道。”并称增台器售价15元,买后就不用安有线电视了。记者看到,演示电视的天线孔连接“电视增台器”后,便多出很多从未见过的境外频道。围观人群看完纷纷购买,记者也买了一个。卖完后两名小贩就走了。
购买后记者仔细一看,这种产品无厂家地址、电话、联系方式,是典型的“三无产品”。随后又找了台电视试验一下,发现其根本不好使。记者从哈市广播电视局了解到,个人在没经审核之前,不能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违法。哈市消协投诉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消费行为本身就违法,所以不受“消法”的保护。但是,小贩的行为构成了消费欺诈,建议市民积极向工商和公安部门举报,及时查处违法小贩。(生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