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一月十五日电台北消息:据“中央社”报道,苗栗县环境保护局今日以环境影响评估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处以台湾高铁公司一百五十万元新台币的最高额处分,并限期改善,可说是岛内第一张高铁噪音罚单。
报道中说,台湾高速铁路噪音问题,经媒体多次报道。从试车以来,苗栗县噪音陈情案不断,各级民意代表与民众持续抗议,也有海洋大学针对高铁试车噪音所做的专案调查报告显示,高铁苗栗段是沿线噪音最大的路段。
苗栗县环境保护局指出,综合列车行速中最大音量和噪音敏感点噪音量两方面,高铁明显违反“开发单位应依环境影响说明书、评估书所载之内容及审查结论,切实执行”规定。
依据环境影响评估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一款(最低三十万,最高一百五十万元罚款)规定,该县环保局处以高铁公司最高新台币一百五十万元罚款,并限期至今年二月二十八日前改善完成,届时若未改善,将按日连续处罚。
报道中,苗栗县环境保护局表示,自高铁试车以来,噪音问题使民众苦不堪言,但高铁公司至今仍未有积极作为。为民众生活品质着想,该行政部门不得不使出“铁腕”。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