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谎称找人,将贼手伸向银行柜台,盗走工作人员的手提包。日前,合川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蒋某等3人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0月12日下午,蒋某等3人在合川城里游荡。
| |
蒋某谎称找人,两个同伙见状,都拿出存折,要求两名工作人员取款。趁两个工作人员办理取款时,蒋某把手伸向柜台内,偷走其中一个工作人员的手提包,包里有1100元现金,价值750元的手机一部。工作人员办完取款手续,才发现手提包不见了,赶忙报警。
上个月14日,警方根据银行大厅的监控录像,将蒋某等3人抓获。记者 易守华 实习生 任雪萍 通讯员 揭志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