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侯小强郜征)昨日,宁国市南极乡农民张某等15人高高兴兴从宁国市法院执行局干警手中拿到拖欠了数月之久的血汗钱。
张某等15人系宁国市私人企业杨狮造纸厂职工,因该厂环保不达标被环保部门关闭,该厂厂长马文有向张某等15人出具4万余元的总欠条。
张某等15人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支付工资37795元并承担诉讼费用。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马文有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支付原告张某等工资37795元,但马文有已去向不明。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执行人员对被查封的财产进行处置,优先支付所欠的工人工资。宁国市法院也对执行费用全部给予免除,并对诉讼费用给予部分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