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厅今天公布了2007年全省建设重点。新的一年,山东省将大力实施城镇化战略,突出抓好旧城区整治改造、安康居住工程、建设领域资源节约、村镇规划建设和村庄整治、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建设工作重心由以城市为主向城乡统筹转变、城镇发展模式由外延拓展向内涵提升转变、城市建设重点由新区开发向旧城改造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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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向各市派驻规划督察员
全省将建立规划实施监督调控机制,成立山东省城市规划委员会,设立省建设厅稽查办。以省长令颁布实施《山东省派驻城市规划督察员试行办法》,向各市派驻规划督察员。
加快旧城区整治改造进程,年内力争城中村改造完成50%,旧住宅小区整治完成60%,棚户区改造基本完成,背街小巷整治全面完成。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优秀建筑,实行保护性整治。年内新增园林绿地3000公顷。倡导以乡土树种为主。
设区城市污水处理费提高到1元/立方米
加快南水北调沿线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确保年内完成建设任务。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政策,设区城市上半年要提高到1元/立方米,县市要达到0.8元/立方米。
竣工经济适用房400万平方米
按计划,全省今年完成住宅建设投资1380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1380亿元,均增长15%;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660万平方米,竣工400万平方米;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提高到28平方米。
推行经济适用房配建制,把在商品房小区中按一定比例建设经济适用房,作为开发项目招标或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落实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占新建住宅70%的规定,实现房地产市场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满足不同收入阶层的住房需求。按“双限双竞”模式组织好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切实控制建设成本。
山东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山东规定购买经济房只能是无房户 终结集资建房
山东规范经济适用房建设 乱建者最高罚三万
山东出台规定:经济适用房只能卖给困难户
经济适用房新规明年起施行 不得向单位“批发”
山东颁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新政
山东:经济适用房先供无房户 申购者需满足四项条件
经济适用房出租率高达48% 与政策初衷南辕北辙
小城镇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
以全国重点镇、省级中心镇为重点,全面加快道路、水气暖和污水处理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吸引农民就地就近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和小城镇转移,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小城镇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探索集体土地流转的方式方法,盘活村镇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和无形资产。高起点编制村镇规划,争取年内全部完成县域村镇布局规划、小城镇总体规划和70%的中心村建设规划。以鲁苏边界为重点,点线结合、重点突破、全面搞好省际边界环境综合整治。
建筑节能从政府办公楼“开刀”
全面执行单位面积能耗节能65%、50%的设计标准,以政府办公楼建筑为突破口,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县级市上半年、县城年底前全面完成禁用实心粘土砖的任务。非居民生活用水实施计划用水和定额用水管理,实行超计划累进加价,设市城市上半年落实到位。新建规模以上小区全部配建中水设施,新建项目节水型器具使用率要达到100%。节地方面,坚决防止建设不符国家标准的宽马路、大广场,严格控制工业项目占地标准,适当提高住宅和其他民用项目的容积率。引导农民集中连片统一建房,减少土地占用。
启动城市数字化管理
加快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全省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设区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年内全部开通12319服务热线,试点单位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要正式运转,设区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要启动数字化城市管理。稳妥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出台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标准,推行道路、绿化养护与环卫保洁综合承包,稳妥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逐步取消福利供暖制度,实现供热商品化、货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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