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月16日专电(记者陆文军)上海城市交通管理局明确表示,虽然油价有所下调,但由于周期内平均油价没有低于4元/升,目前油价仍在现行运价油价联动机制范围之内,因此出租汽车运价不作调整。
根据上海制定的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规定,运价油价联动原则上以一年为一个运价油价联动周期,现行出租汽车运价自2006年5月起实施。
本次因油价下调的增收部分,继续用于驾驶员消化联动周期内油价变动增加的燃油支出成本。上海要求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继续严格执行“降指标”“清收费”的相关规定,维护驾驶员利益。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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