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贸易报山西站临时聘用记者兰成长在大同市浑源县一煤矿被不明身份暴徒打成重伤,送院第二天不治身亡。大同市方面表示,兰成长没有正规证件不是记者。事后3天,大同市发布了《大同市打击假报假刊假记者专项行动通告》。
(《南方都市报》1月16日报道)和所有的重大事故一样,大同市方面对此态度不可谓不重视,行动不可谓不迅速,可惜,他们搞错顺序———不先“打黑”先“打假”,不抓凶手,先弄清死者的身份,十分蹊跷。是不是假记者,就可以乱棍打死?是不是去敲诈,打死人就没罪?放着杀人凶手不抓,而是急着打击假记者行动,这是什么意思?如果兰成长是假记者,此次前去是敲诈黑矿主,那他的行动自然是非法的,是犯罪,是要问责,即使如此,那也罪不至死,即使罪不可恕,也轮不到暴徒去“执法”。无论从哪种角度说,人命关天,当地政府都要先缉拿凶徒,然后再弄清楚死者身份及行为也不迟。不忙“打黑”先“打假”,难免让人怀疑当地政府的意图,是不是转移视线,甚至是有意无意间袒护矿主的非法行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早就明确指出,地方保护主义甚至是官商勾结是黑煤屡禁不止、安全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莫非大同亦然?不论大同的主观意图何在,这种处事方式是不恰当的。如果对杀人凶手放之任之,也必将产生可怕的暗示及示范效应———黑矿主们将更加有恃无恐,视他人生命如草芥,对社会的危害更大。所以无论如何,大同市都要严惩杀人凶手,不能混淆是非,姑息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