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新闻热线66810222海口1月15日讯(见习记者陈亚辉)今日,本报新闻热线接到张先生的投诉称,去年年底他购买了一套位于海口蓝天路蓝天丽城10楼的房子。在装修时由于该房子的房顶起拱没法继续装修下去,他找到开发商,开发商只同意张先生退房,不同意赔偿其装修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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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午,双方联系了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施工、监理方进行协调。记者在现场多方盖章的意见书上看到,张先生所买的房子存在问题是:客厅的顶部水平标高相差4厘米,客厅两道主梁底水平标高相差4厘米。监理方鉴定后认为这些偏差不存在安全隐患。现场双方协调不下,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报料人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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