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今年执行新版医疗价格,222个收费项目价格下调
“伽玛刀”治疗费下降万元
本报讯为合理控制医疗成本,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医德医风建设,做到“花小钱,治大病,治好病”,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昨日,市卫生局部署我市医疗机构医疗收费价格自查自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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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医疗收费问责制
按照市卫生局要求,从2006年12月20日开始,全市卫生系统各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市物价检查所副所长卢伟强表示,市物价部门对中央电视台曝光市人民医院“乱收费”事件非常关注,要求各收费单位加强自查自纠工作,重视医患关系,对于患者的价格投诉要认真查找原因,有差错的要采取得力措施,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市卫生局将制定、推行《医疗收费岗位责任问责制度》,建立医疗收费问责制度,实现对医疗服务收费各环节的全程无缝监管。如有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应责任。
222项收费价格下调
根据广东省物价厅今年的131号文件,深圳市将于今年执行新版医疗服务价格。按照国家规定,全省医疗机构都要按照全国统一的3966个医疗服务项目展开服务和收费。此次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涉及313个项目,其中降价项目222项,调高价格项目91项。
据测算,本次总体降价幅度为2.61%。222个降价项目主要是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和部分实验室检查费,占医疗服务项目的5.6%。其中降幅最大的是治疗脑病的“伽玛刀”,由16420元/次降低到6200元。CT平扫(每部位)从781元降低到350元;磁共振平扫(每部位)从1162元降到500元;B超常规检查从63元降到40元。提高价格的共有91项,主要是医疗服务价格,占医疗服务项目的2.3%。例如,主任医师的门诊费加挂号费,由7元提到9元;一级护理从8元到12元。
医疗机构不得擅设收费项目
此外,新政策规定,医疗机构不得擅自设立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确有需要增设项目的,须报物价、卫生部门批准。凡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除外内容”和“说明”中未明确规定可另外计费的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用消耗材料等,一律不得另外加收任何费用。
深圳市卫生局规财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了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后,开展的项目和收费标准都将更加规范。深圳将严格执行广东省的规定——价格只许下调不许上浮,所规定的项目收费标准不超过广东省规定的政府指导价的上限。根据深圳的物价水平,定出合理的价格,报深圳市政府审批后实行。目前深圳市物价局和卫生局正全力进行相关工作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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