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销售商为了多赚差价,居然在送货路上,把自制的名牌商标贴在商品上。近日,销售商在六合法院被判刑。
2004年5月,宜兴一家公司委托许菲代购12台潜水搅拌器,并点名要买南京蓝深制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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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强看劝说不了许菲,便自己想起了点子,他从别的厂家购买了12套潜水搅拌器。在送货路上,他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将产品的铭牌全部割下来,然后将自制的南京蓝深公司铭牌重新贴上去。收到货的宜兴公司没有发现,很快就将其中的8套产品送到内蒙古一家污水处理厂。
半年后一次很偶然的机会,南京蓝深公司得知宜兴公司买了一批假冒产品,才案发。六合法院审理后认为,朱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拘役半年,缓刑半年,并处以罚金3万元。(当事人系化名) 徐天兵 叶子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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