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7日电(记者周伟)从1月21日起,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将降低:800公里以下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60元降低到5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100元降低到80元。
民航总局人士称,此次下调燃油附加费是根据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而决定的,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已经下发了通知,调整后的标准将从1月21日起执行(以出票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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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这份通知中看到,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燃油附加费;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燃油附加按调整后的标准继续实行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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