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民航总局联合下发通知称,根据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的情况,决定自1月21日起适当降低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
记者17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根据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下发的通知,800公里以下航段燃油附加收取标准由现行每位旅客60元降低到5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100元降低到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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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的标准自2007年1月21日起执行(以出票时间为准)。
通知明确,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燃油附加;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燃油附加收取标准为: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2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40元。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航空运输价格的监督检查,及时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追访
部分国际航线已调低燃油附加
据国内最大的电子客票代理机构游易航空旅行网新闻发言人王一力介绍,此次下调燃油附加是趋势所至,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国际原油价格开始缓慢回落,国际航线航油价格一般与国际油价联动,因此航空公司开始在部分国际航线上调低燃油附加。
此前国航、南航、东航、国泰、港龙等多家往返内地和香港的航空企业已经下调航班燃油附加。本月初,执飞中日航线的多家航空公司也下调了日本航线的燃油附加。
燃油附加占低折机票比重大
此次下调国内燃油附加选择在21日,即春节前执行,这将对广大航空乘客带来优惠,尤其是对返乡人员节省费用。
以北京到上海航线为例,该航线属于800公里含以上航线,1月21日后出票,该航线的燃油附加为80元,目前该航线可以买到230元的低折扣机票,这样算来,调整后的燃油附加约占这张机票的35%。
北京到青岛为800公里以下航线,1月21日后出票,该航线的燃油附加为50元,以目前可以买到360元机票进行计算,该航线的燃油附加约占机票价格的14%。
目前,旅客购买机票还是按照2006年9月1日民航总局调整后的国内航线燃油附加收取标准进行收取。
航空燃油附加征收回顾:
2000年-2003年我国对国际和国内航线都征收燃油附加,费用约占机票全价的10%-25%。
2004年,民航总局颁布机票价格改革方案,规定航空公司可以将机票基准价上浮25%,并同时取消燃油附加。
2005年8月1日开始,燃油附加复征,800公里以下20元,800公里以上40元并规定2005年12月31日前停收。
2005年12月,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再次批准了航空公司的申请,允许征收燃油附加的期限延长至2006年3月31日。
2006年4月10日,国内机票燃油附加征收标准提高50%,800公里以下的从20元提高至30元;800公里以上的从40元提高至60元。
2006年9月1日,我国再次提高航线燃油附加,幅度为30至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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