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7:59东北新闻网根据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下发通知,适当降低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
新标准规定,800公里以下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60元降低到5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100元降低到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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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1日,国际油价降至每桶51.9美元,是2005年6月以来的最低点。发展改革委决定,自1月14日起,将航空煤油价格每吨降低90元。
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自2005年8月1日起恢复对国内航线旅客运输收取燃油附加,当时的标准是: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上(含)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
随着国际油价的波动,燃油附加的收取标准多次调整。2006年2月份,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发文延长了燃油附加执行期限,这次延长没有设定具体期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责任编辑:龙秋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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