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永万被我国警方从境外押解回国 |
韩永万 |
“金三角”毒枭韩永万当庭翻供
首席记者 段曌红 震惊中外的韩永万特大跨国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昨天上午,在昆明市中级法院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金三角”大毒枭韩永万及其两名同伙段必武、韩啟繁分别受到走私毒品罪、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三项罪名的指控。然而庭审中,3被告人均当庭翻供,声称自己无罪,自己与毒品毫无关系。
三项指控涉毒近800公斤
“把被告人带入法庭!”昨天上午9点20分,庭审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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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韩永万共涉嫌三桩毒品罪行:
2001年2月初,韩永万指使两名“马仔”人将海洛因藏匿在白糖内,从云南省芒市运往昆明,2月23日,以装运白糖为掩护、藏匿有毒品的东风牌货车在途经木康检查站时被查获,查缴毒品海洛因186千克。之后,公安民警在昆明市凉亭粮食交易中心仓库和昆明机场分别将两人抓获,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极刑。
2004年6月至8月,韩永万从境外组织了一批海洛因,与段必武合谋将毒品藏匿于柚木中,从云南瑞丽运往广州贩运途中被查获,查缴的海洛因净重206千克。
2005年8月,韩永万将其购买的毒品海洛因安排韩啟繁交给缅甸佤联军2518团团长鲍岩板,让鲍岩板将毒品从缅甸邦康运到缅甸勐阮进行贩卖,2005年9月10日,中国警方与缅甸警方联合在缅甸掸邦东部勐沙县栋查获了运毒车辆,共查缴毒品海洛因毛重383.35千克。
“这是近年来我国破获的一起特别重大的跨国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案件,案件查获的的海洛因累计达到了近800公斤,毒品数额之大也是建国以来在毒品犯罪中比较为罕见的!”庭审中检察官表示:韩永万、段必武的行为已构成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且情节特别严重;韩啟繁的行为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
大毒枭韩永万当庭翻供
“他看上去怎么也不像个恶贯满盈的大毒枭!”当韩永万被带入法庭时,大家悄声议论,他穿着一套浅棕色西装,浓眉大眼的他看上去一脸的憨厚,只是不时他的眼中透出几许狡黠。
“公诉人指控的这些都不是事实,我未指使任何人贩毒、运毒,所有的供述都不是事实,我对这些都不清楚!”当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韩永万当即推翻了以前所作的有罪供述:“我在缅甸开有工厂、做着玉石生意、我不可能去贩毒的,以前的供述是因为受到了刑讯逼供”。
接下来段必武和韩啟繁也跟随翻供,否认自己曾参与毒品犯罪,“我不知道为什么被抓,我没有贩过毒、也没有运过毒品!”不管检察官提出什么问题都统一口径“不知道”、“我是被逼才这么说的”、“我没有做过”……
以至检察官不得不一一对3人宣讲我国的刑罚政策,“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予刑罚,但没有被告人供述,可案件证据确实充分的,仍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予刑罚,希望你们如实陈述,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并非你不交待就无法对你们进行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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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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