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铁车站内吃东西、喝水,这是一种“不文明行为”,还要被罚款200元。对于地铁公司的这项规定,记者日前在《深圳地铁乘客守则》中找到。17日,深圳地铁公司对此作出书面回复,提出下列四条禁止饮食的理由。
引来蟑螂老鼠:从安全方面来考虑。
食物异味扰人:从环境方面来考虑。地铁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吃东西产生的气味,会对周围的乘客造成不良影响。
地铁不是饭堂:从文明角度来考虑。地铁不是饭堂和餐馆,在地铁内吃喝是一种不文明举止,与深圳市建立良好的社会公德不相称。
要向香港看齐:从同行业情况来看。香港地铁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在列车上或在已付车费区域内进食或企图进食任何食物,不得饮用或企图饮用任何食品。”
《南方都市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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