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近4万机动车须强制报废
1月22日起交警通过车牌自动识别系统严格查处
晶报讯(记者彭蓬实习生刘秀秀通讯员宋学德)我市目前有37188辆机动车已到强制报废期限,从1月22日起,交警将在国道、省道、入境口岸、二线关口、高速公路收费站等设置了车牌自动识别系统的路段设点,通过联网资料比对,严格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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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交警局副局长钟廷国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明文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如果机动车已到报废期限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甚至上路行驶,交警部门将收缴车辆,强制其报废,对非汽车类机动车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对汽车驾驶人处15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市共有37188辆到期须强制报废的机动车。交警部门已将相关车辆信息录入车牌自动识别系统数据库,从1月22日起,在国道、省道、入境口岸、二线关口、高速公路收费站等设置了车牌自动识别系统的路段设点查车,通过联网资料比对,严格查处报废机动车。此外,交警部门还将组织警力清查停车场,并每两个月向社会发布一次到期报废机动车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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