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徐占升文/图)1月15日下午,晋江池店警方在辖区内的华洲设卡巡逻时,查获一部非法运送烟花爆竹的厢式小货车,缴获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205箱,货车驾驶员洪某被行政拘留五天。
经审查,货车驾驶员洪某(南安洪濑镇厝斗村人)受人雇用,在没有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驾车从南安准备运送该批烟花爆竹到鲤城出售。
1月5日起,晋江市在机场净空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青阳、梅岭、西园、罗山、灵源、新塘街道和陈埭、西滨镇全部村、居(社区)及安海镇禁炮区任一时段燃放,并公布了禁炮举报电话110和85684009,接受群众的举报和监督。市民举报一经查实,将可获得200元奖励,举报人直接到所在镇、街道领取奖金。
对非法制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依法处以罚款、治安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举报情况经核查属实的举报人给予200元奖励。举报奖金由市财政统一核拨给有关镇、街道。目前,警方共查处非法储存、运输和使用烟花爆竹案件42起,42名涉案人员受到拘留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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