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记者18日从民政部了解到,民政部近日联合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下发通知,对免收代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相关费用做出明确规定。
通知要求免收账户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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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要求免收查询、挂失费用。城乡特殊困难群众凭其低保金专用账户存折和低保证(救助证)在其开户金融机构查询一年内交易情况时,应免收查询费。如其存折不慎遗失,应根据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救助证)和遗失证明材料,予以补办,并免收挂失手续费,但同一低保账户免费补办存折次数一年内不得超过两次。
民政部门近几年普遍开展的委托银行、邮政储蓄机构、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网点代发低保金工作,为低保对象提供了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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