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被帽子上的绳子勒住脖子,双脚离地面还有几十公分。
有关部门初步认为她是窒息死亡,已要求幼儿园停业整顿。
县教育局要求学生把衣服帽子上的绳子都去掉
本报记者蒋 扩 实习生刘倩1月16日,临桂县临桂镇育才幼儿园发生一起意外事故,4岁女孩陈阿琼(化名)被自己衣服上的绳子勒住脖子,在幼儿园的滑梯上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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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死亡与老师不负责有关”
“要是老师稍微负点责,我女儿是不会被吊死的。”昨天下午,在临桂县临桂镇水口村岭头屯,孩子的母亲赵某向记者介绍了事情经过。
32岁的赵某是去年4月到育才幼儿园打工的,主要帮煮饭菜。为了让女儿阿琼学点东西,她经幼儿园负责人同意,将其带到该园,每个学期只交书费。
今年1月16日上午8时40分左右,赵某正在幼儿园3楼的厨饭冲牛奶,突然听到幼儿园的覃老师叫她:“阿琼在滑梯上睡着了,你快点去看看。”她说:“才起床没多久,阿琼怎么会在滑梯上睡觉?”她快步冲下楼一看,见女儿的脖子被帽子上的绳子勒住,双脚没有着地,脸色已经青紫,立即叫覃老师拿剪刀剪断绳子,然后抱起女儿冲出大门,跑到几十米外的一家诊所求救。
诊所医生经过诊断,建议立即转送几公里外的临桂县人民医院抢救。
9时15分,医院急诊科医生经过诊断,宣布阿琼早已停止呼吸。
赵某说,如果覃老师发现情况不对劲,先剪断女儿脖子上的绳子再上楼去叫她,小阿琼是不会吊死在滑梯上的。
“阿琼死亡是个意外”
“陈阿琼死亡,是个意外事故。家长不愿意它发生,我们也不愿意它发生。”昨天傍晚,该幼儿园负责人覃老师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这样说。
据覃老师介绍,她是该园的投资者之一,也是该园的一名教师。2005年,她和一个姓张的女老师一起,在临桂县庙岭圩上承包了那所幼儿园,现有32个幼儿。平时,她和张老师负责上课,赵某负责煮饭菜,另外还请了一个姓雷的小伙子负责开车接送幼儿。
1月16日清晨7时多,覃老师来到幼儿园,上街为幼儿买了包子等食物。她给幼儿分发包子前,让赵某去厨房淘米做午饭,并将冲好的牛奶送下来。包子是一人发一个,还有五六个包子时,她发现阿琼还在滑梯上玩耍,就叫其快点过来坐下吃早餐。阿琼没有应答,她也没有在意,以为等下阿琼就会来的。
还有一个包子了,阿琼还没有过来。她走了几步来到滑梯边,见阿琼仍在滑梯的滑道上,好像还睡着了。她一边叫喊:“小赵,你快点送牛奶下来。”一边往楼上走。
从3楼返回一楼大厅,她在2楼接了一个电话,通话时间不长。她下楼后,见赵某叫拿剪刀,就拿起剪刀给赵某,剪断了阿琼帽子上的绳子。
初步认定幼儿死于窒息
昨天上午,临桂县安监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他们经过勘察现场后,初步认定陈阿琼死于窒息。
据介绍,16日上午9点半钟左右,他们接到报案后,立即通知了县教育局,并迅速赶到县人民医院、育才幼儿园进行了调查。
出事的滑梯位于该幼儿园一楼大厅的东侧,小阿琼出事时,帽子右边连接绳子的扣子被滑梯缝隙卡住,绳子在她的脖子上绕了一圈,她被吊在滑道中间,双脚离地面还有几十厘米高。安监局工作人员经过勘察后初步认定,小阿琼死于窒息。
当天上午,县安监局对该幼儿园下发《安全生产监督强制措施决定书》,认为幼儿园“使用的娱乐设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导致安全事故发生”,要求从当天开始“停业整顿”。
为了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县安监局建议家长、园方申请法医鉴定,双方接受了建议。法医经过检验,当天作出了陈阿琼“死于窒息”的初步认定。
县教育局安监局采取措施不消除安全隐患
1月17日下午,临桂县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他们接到县安监局的情况汇报后,立即派人与县安监局的工作人员一起开展工作,并将情况上报给市教育局。按照县安监局“四不放过”的要求,该局已下发通知,要求全县各幼儿园、各乡镇中心校负责人,近日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学习,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县安监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这起死亡事故发生后,该局已跟教育等有关部门成立了事故调查小组,目前正在进一步开展调查工作。
临桂县临桂镇中心校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他们已要求全镇各幼儿园、中小学对学生进行了一次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在穿衣防寒时,尽量把帽子上、衣服上的绳子去掉,以免发生意外。
据悉,连日来,县、镇有关部门以及育才幼儿园负责人,先后到陈某家里进行了看望、慰问,该园已垫付5000元给陈某处理女儿后事,目前家属情绪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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