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我什么都不知道,看见大姐和人打起来了,就上去帮把手。”因为替朋友出气而对他人进行殴打和拘禁的程某,今天上午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而在东城法院接受审理。
上午9时40分,头发花白的程某被带进法庭,他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予以认可。据程某表示,自己认识尚某已经20多年了,一直管她叫“大姐”。2004年11月25日,自己和尚某到王府井利生大厦,在外面等候时听见里面有争吵声,进去看时发现尚某已经与王某动了手。
“我就是想帮个忙。”程某表示,自己后来和尚某将王某带到丰台的一个宾馆,但自己始终没有动手。
截止到发稿时,庭审正在进行。
案情回放
据公诉机关指控,程某与尚某等人于2004年11月25日12时许,到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01号利生体育大厦809房间,向被害人王某索要尚某向王某介绍的利生体育大厦4-9层装修工程的提成费。
后双方因费用问题发生矛盾,尚某伙同程某等人对王某实施殴打,并将王某强行带至丰台区某宾馆内扣押、殴打,让王某写下欠条。
尚某于次日凌晨被东城公安分局民警当场抓获,程某未能被当场抓获。经鉴定,被害人王某所受损伤为轻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