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松选手猝死吉利大学被判赔27万
本报讯 (记者 郭志霞) 代表吉利大学参加2005北京国际马拉松赛暨第六届首都高校马拉松挑战赛的王砚刚,在比赛过程中猝死,王砚刚的父母为此将北京吉利大学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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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获悉,市一中院终审判决,吉利大学赔偿家属共计27.23万元。这一数额比一审判决少了7万元。
王砚刚猝死后,其父母将吉利大学诉到法院称,王砚刚虽然不是吉利大学的学生,但生前曾代表吉利大学参加过多项重要赛事并取得优异成绩,实际上形成了雇用关系,作为雇主的吉利大学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判决,吉利大学赔偿王砚刚父母共计34万元的损失。判决后,吉利大学不服原审判决,上诉至北京一中院。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王砚刚与吉利大学之间显然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雇用合同,王砚刚也没有从吉利大学获得任何劳动报酬。但吉利大学应当对王砚刚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王砚刚所从事的行为能积极扩大学校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因此可以认为王砚刚参加比赛所付出的“劳动”是为了吉利大学的利益。同时王砚刚本人对自己的身体缺乏必要的注意,最终发生悲剧,亦应当承担次要的责任。
(责任编辑:韩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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