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昨日,省物价局、省交通厅给各市州物价局和交通局下发的《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交通部关于2007年春运期间旅客运输票价不再上浮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春运期间我省公路客运票价不再上浮,坚决取消票外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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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除车辆通行费按规定收取外,发售给旅客的车票不得加收诸如空调、茶座费等其他任何费用。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必须坚持旅客自愿购买的原则并单设窗口办理,不得在售票时搭售或强制收取。
此外,《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春运开始前,要组织人员对当地客运价格和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春运期间要加强对客运价格的监测。
记者谢功梅 实习生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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