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月19日讯(记者 纪燕玲 实习生 张洪娟 通讯员陈祥军摄影报道)“这些是血汗钱呀,感觉特高兴!”今天下午,76岁高龄的欧一从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屈建民手中领过存折,历经11年的艰辛追讨路,包括欧一在内的868名海南农垦职工领到了363.5万元执行款。
响应号召集资支持企业发展
868名职工千万元被“套牢”
海南农垦华侨经济实业开发公司成立于1984年11月12日。1988年10月6日,有关部门发出倡议书,号召省农垦系统干部职工投资海南农垦华侨经济实业开发公司,为海南经济建设和发展农垦华侨企业做贡献。
当时,包括欧一等在内的868名职工积极响应号召,投资入股。从1996年起,海南农垦华侨经济实业开发公司经营困难,借故拖延不发利息,并拒退本金。1999年,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涉嫌经济犯罪潜逃,下落不明。
868名职工多次要求偿还投资款未果,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海口中院在2003年12月25日作出判决,判决海南农垦华侨经济实业开发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欧一等868名职工集资款1332.52万元。
判决生效后,海南农垦华侨经济实业开发公司未能履行法定义务,欧一 等868名职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海口中院强制执行为民维权
职工拿到363.5万元执行款
据了解,868名参股人员中,既有参加过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的老前辈、老战士,又有海外归侨、港澳台同胞,还有农垦系统下岗待业、生活困难的干部职工。
海口中院高度重视本案的执行工作,该院院长屈建民多次听取汇报,强调868名农垦职工的合法权益能否实现,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一定要着眼于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加大执行力度,尽快实现职工们的合法权益。
1998年6月8日,海口中院在审理关闭海南发展银行清算组与海南农垦华侨经济实业开发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保全查封了该公司位于凤翔路的鸿信大厦项目。为及时、妥善处理本案,法院决定将本案与该案并案执行,对鸿信大厦项目及时进行评估和拍卖,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650万元。
法院负责人介绍,虽然该案尚未办理完鸿信大厦项目的过户手续,但考虑到春节将近,为了让大家过一个幸福祥和的节日,决定先对其中500万元进行分配,剩余的150万元待鸿信大厦项目办理过户手续缴清相关费用后,再对余额进行分配。868名农垦职工共分得款项363.5万元。
老职工手持存折笑逐颜开
法院称继续关注职工权益
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法院将363.5万元款项按868名职工的个人所得,划到了各位职工名下。海口中院表示,868名职工尚未完全实现的权益,法院将继续予以高度关注,一旦发现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将坚决予以强制执行。
在今天的执行现场,记者看到,职工代表大部分是七八十岁白发苍苍的老人。经过11年的期盼,老人们的梦想如愿以偿。海口中院院长屈建民在发放存折时,不停地祝福老人身体健康。老人们拿着存折聚在一起,高兴地说:“今年可以过个好年了!”
面对记者的镜头,欧一 捧着存折,开心地笑了。
现场,868名职工为海口中院送上“伸张正义 执法为民”的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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