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电器事件”的一方———原长征电器(600112)监事李杰斌近日突然致电早报,声称找到了长征电器财务作假的最新证据。不过,长征电器董秘唐捷认为,这份所谓的新证据不能说明什么问题。“长征电器事件”始于2005年11月。
当时,李杰斌向媒体曝料称,长征电器涉嫌虚构利润,且第一大股东与第三大股东存在未公告的关联关系。律师严义明随后介入此案并两赴证监会举报。但证监会两度复函,认为长征电器2004年业绩并无问题;此后,长征电器则以严的举报内容与事实不符为由,要求其赔礼道歉,并将其告上法庭。本月底,长征电器诉严义明名誉侵权案将在遵义开庭。李杰斌、严义明所说的最新证据是长征电器的一篇内刊文章。该内刊2006年11月23日第25期2版的一篇名为“低压部总经理丁贤德访谈录”的文章中提到,“低压部2004年当年的销售额只有6867万(框架部分只4400多万),约占公司销售额总量42%”。
李杰斌认为,通过这两个数据可以推算出,2004年长征电器整个公司的销售额为1.635亿元,这一数字和他当时赴证监会举报时作证的1.5亿元接近,而和长征电器2004年年报中公布的2.013亿相差甚远。”长征电器董秘唐捷表示,“这就是公司销售政策调整造成两个数据之间存在差异,我们之前已公告过了。”长征电器去年发布的澄清公告显示,公司2004年以前的销售政策是:对低压产品经销商有20%左右的铺底商品,即对20%左右的发出商品暂不收取货款,也不确认销售收入。2004年公司取消了对经销商铺底商品的政策,重签经销协议。同时,公司对尚未与客户办理结算手续的发出商品进行清理,于2004年将清理出的作为对经销商铺底的商品,确认了收入,金额为299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