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高志操记者王仁刚)“不得为谋取私利或徇私情而偏袒一方当事人……”昨日,在成都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内,一法官在为当事人张某办理涉诉事项后,郑重地将记载有上述内容的《廉政告知书》和《受理案件通知书》一并发送张某签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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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告知书》规定,案件承办法官不得为谋取私利或徇私情偏袒一方当事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思,放弃自己的权利;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馈赠、吃请,不得参加由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支付费用的休闲、娱乐活动……《廉政告知书》把法官在办案中应遵守的事项规定得明明白白,并附上了该院领导的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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