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证件还没齐就通知我们来收房?房子那么多安全隐患,叫我们怎么放心住?”昨日上午9时许,南三环木樨园桥西一售楼处聚集了100多位业主,因收房质量问题与开发商发生矛盾。
业主
规划的阳台少了一个
整个上午,业主们都聚集在售楼处讨要说法。据悉,前天,他们已经和开发商耗了一天,而今天打算继续等候回音。
业主
李先生举了几点不能忍受的情况:开发商没有交房所需的三大证件;房屋没有按当初的规划建设;房屋质量问题严重。
李先生称,该楼盘至今未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
“他们未出示三证就催我们收房,这怎么让人放心?”他说,按照合同规定,交房是在2006年的12月25日前,“当时他们说房子还没建好,于是推到现在”。更离谱的是,房屋没有按照原规划建设,“规划是2个阳台的成了1个;规划是1个阳台现在没有了”。
此外,业主还对房屋质量表示了担忧。3单元的一业主说,他的房子墙壁上有一大裂缝,地板还往上冒土。而业主刘先生则对屋顶浸出的水感到不安。另外,楼道没按规划贴壁砖、门把手等部件不牢,也让业主们难以接受。
售楼处
三证齐全收房后才能看
售楼处
办公室的孙主任称,三证目前他们都已取得。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将在交房后由物业发给大家,竣工验收备案表在12月18日已经取得,但是办事得要一个过程,过几天我们会给大家看。”在售楼处的会议室里,孙主任当着业主们的面这样表示。
但有业主表示不相信,要求立即查看,孙主任并没有能拿出。而对阳台问题和其他房屋质量问题,孙主任并未做正面回答。
建委
验收获证有15日缓冲期
昨日,北京市建委有关负责人对开发商交房所需条件做了说明,市建委称,建设单位应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区县级以上建委备案,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但这15日内交房并不违规。但如果买售房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以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则开发商若未取得即交房就构成了违约。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质量说明书则应该由开发商自己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