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月21日讯(记者纪燕玲实习生张洪娟通讯员劳腾云)美兰区三江镇大湖村两村民因为一点小事情发生纠纷,又因为治疗费用问题争执不下闹上法庭。美兰区法院、美兰区司法局巡回法庭进村,现场调解终于把双方的积怨化解。
1月19日,巡回法庭现场开庭审理王某告吴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这本是一起非常小的民事案件,大湖村村民王某和同村吴某因一点小事引发争吵,吴某被王某的语言激怒,动手打了王某一下,经村民劝服后,王某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受理后便要求吴某带王某到医院作身体检查和治疗,双方到琼山人民医院检查后,医院作出无伤害结论,王某回家后仍觉身体不舒服,她认为吴某有熟人在琼山人民医院,她不相信该医院检查结果,后又在其家人陪同下到省人民医院检查治疗。而经过两次医院检查和治疗后,产生了九百元医疗费、交通费及误工费等,双方因这一费用赔偿问题协商不下而闹上法庭。美兰区法院受理后,利用“法律进乡村”举办巡回法庭,深入大湖村现场开庭公开审理了这起民事案。
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井然有序地在众多村民围观下开庭。经过审理后,双方一直围绕赔偿费用各持已见,法官提议双方是否接受法庭调解,双方都表示同意调解。法庭调解开始后,双方互不相让,法官见法庭上一时不易说服双方当事人,便休庭再作调解,在现场司法局工作人员和法官共同努力下,分别对双方当事人从情、理、法上做说服工作,最终双方当庭达成书面协议:吴某同意赔偿王某550元;诉讼费150元由双方共同承担,吴某出100元诉讼费,王某出50元。一场纠纷最终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又重新和好,满意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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