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执法时不向驾驶员敬礼,驾驶员及其他市民都可向交管部门投诉。昨日(21日),武汉交管部门明确规定了执勤执法的64种执法标准,交警的执勤执法行为有了更严格的要求。
这“64条警规”,明确了路面执勤民警、交通事故处理民警、车管民警等各个岗位执勤执法的行为规范。
同时,标准要求执勤交警将开具的执法文书必须在24小时内交到大队,违法处理窗口3天内录入微机;事故处理民警接到报警,城区须在10分钟赶到现场;车管所等窗口民警在受理群众办牌办证等业务时,必须热情接待,“一次说清、两次办结”,不让群众跑冤枉路。
交管部门已将民警的执法动作、程序、语言、警容风纪等内容纳入了民警的执法档案,与公务员考核、晋级、评先、提拔任用等挂钩。如执勤交警在处理违法行为时未实施以上“规定动作”,市民可拨打85414444投诉。今日起,该市36个路口的交警执勤执法将按此标准进行。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半年后,内环线以内的交警执勤执法将全部用此“严规”,一年后,全市所有交警都将按此标准执勤执法。(记者张真真、通讯员武公宣)
(责任编辑: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