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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财富大厦吞噬商户资金续 售房违法事实成立

  谁该为义乌财富大厦解铃

  □本报记者 洪亮 见习记者 孔令泉 发自浙江义乌

  今年元旦前一天的下午,陈东民得知自己败诉,对此,他并不感到意外。一审判决书是由浙江省金华市中级法院下达的。1月15日,对一审判决不服的陈东民已写好了上诉状,准备向浙江省高级法院递交。

  法院一审判决未能消弭购房户愤懑

  陈东民是义乌市财富大厦的购房户,2003年,他和义乌的上千名购房户一起卷入了一场风波,这场风波令许多购房户生活窘迫。陈东民和一批购房户将开发商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金华市中级法院的判决是驳回陈东民等购房户的诉讼请求,理由是:万厦公司在售房时没有虚假陈述或隐瞒财富大厦商品房是写字楼的事实,购房户关于万厦公司在签订合同时虚假陈述财富大厦商品房为商铺的主张事由,缺乏事实依据。也不存在万厦公司在财富大厦与国际商贸城连通问题上有欺诈行为。

  “法院的判决采纳了万厦公司的意见,而我们提供的证据法院却没有采纳,我们不服。”购房户们说。

  从2006年12月26日开始,财富大厦的购房户们开始又一轮的维权行动。购房户们派出代表走进新光控股集团,进入万厦公司会议室,万厦公司总经理虞运新带着助手与购房户代表见面,但“新光”董事局主席周晓光和万厦公司董事长骆有才都没有出现。购房户们说,万厦公司是“新光”的控股企业,周晓光不应回避,她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更应倾听人民呼声。

  虞运新对购房户代表说,“新光”与万厦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万厦公司是租用“新光”的房子办公。他可以代表骆有才。他一再声称:“不可能退钱退房,法院怎么判就怎么办。”

  整个过程,虞运新口气非常强硬,双方不断发生争执,协商不欢而散。

  购房户派出代表赶到锦都大酒店会议室里,但未见到周晓光,只有义乌市建设局一名姓杜的副局长和义乌市江东街道办事处一名姓曹的副主任。购房户们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见骆有才,二是见周晓光,三是还我血汗钱。

  曹副主任说:三点意见我记下来了,会向市政府反映。市政府已经召开紧急会议,要求建设局与江东街道办事处处理好这件事。

  “但是至今,我们没有新光和万厦以及政府的说法,倒是法院的一审判决书下来了。”购房户代表陈晓方说。显然,法院的判决没有消弭购房户的愤懑。

  “新光”果真如虞运新所称的与万厦公司毫无关系吗?“新光”自己的宣传资料就称万厦公司是“新光”的控股企业,总资产32亿元。

  建设局认定售房违法事实成立

  2006年12月20日,记者来到义乌时,财富大厦生意依然冷冷清清。本报的报道在义乌市政界和商界都引起强烈震动。

  2006年11月23日,浙江省建设厅要求义乌市建设局在12月15日之前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

  2007年1月11日,记者再次来到义乌,走进义乌市建设局办公室找蒋主任采访,蒋主任给记者联系该局房产管理科科长楼棋樟接受采访。

  楼棋樟说,义乌市建设局已把处理意见反馈给浙江省建设厅,主要内容是此事属于涉法事项不宜处理。“现在法院判了,没有欺诈,合同要履行,信访不能解决一切问题。”

  楼棋樟还说,前些天,义乌市建设局与工商、发改委等一起到万厦公司去调查情况,按照各自的职责,工商从广告、合同角度,发改委从价格角度,建设局从商品房预售管理角度进行调查。

  “售房违法事实是成立的,但调查有难度,职能管理力度所限,而且事件过了两年了,究竟涉及多大金额?有没有欺诈?如何处罚?都是面临的问题,我们还在调查之中。到目前为止,万厦公司还没有提供有关方面的资料。”

  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晓将代理了13个购房户起诉万厦公司的案件。对判决的结果,朱晓将似乎早已预料到,但他坚持认为,万厦公司在财富大厦商品房用途以及连廓通道问题上有欺诈行为。朱晓将说,购房户买的房屋是万厦公司所称的商服用房还是写字楼,应该十分明确,无论是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证均按写字楼批准,就是写字楼;有关财富大厦能否与国际商贸城二期市场相通问题,根据购房合同的附图,通常看是通的,而且价格图上看是相通的。一般的公众看到这幅图就不会怀疑两者之间相通的事实,否则,万厦公司有义务就是否相通作出解释,不然就存在欺诈。

  在庭审时,购房户们曾请求金华市中级法院到财富大厦作现场勘察,看看到底是写字楼还是商铺,但法院没有理会。

  当地的一位资深律师认为,通与不通,改变不了财富大厦写字楼的性质,改变不了开发商把写字楼当商铺卖的欺诈实质,通与不通也改变不了财富大厦写字楼不能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法律规定。

  义乌市委宣传部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市里的意见就是当时招投标时是什么意见就是什么意见,原来有的就有,原来没有的就没有。

  义乌市委大院里一位官员对记者说:“政府的态度很清楚,不可能开门,骆有才是一厢情愿,还是别有用心,那就难说了。”

  那么,到底谁该为义乌财富大厦解铃呢?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新闻回顾:

  浙江义乌财富大厦并非商铺 吞噬商户3亿资金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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