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南京市养犬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维护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和安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立法质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公安局定于2月6日举行《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本市养犬管理区域范围应当如何合理划分?
2.应当纳入禁止养犬的区域、场所还有哪些地方?
3.重点管理区是否应当禁止饲养烈性犬?哪些犬种应当纳入烈性犬?大型犬是否也应当纳入禁养范围?
4.是否应当实行登记、审批发证制度?5.应当设立犬类禁入标识的范围有哪些?哪些地方应当限制遛犬?禁止遛犬时间如何设定?
6.重点管理区养犬是否需要收取管理费?合理的收取标准应是多少?
7.对每户限养犬只数量的规定有何建议?
8.对养犬人权利义务的相关规定有什么意见?
9.对处罚规定有什么意见?10.对本条例草案其他规定有何建议?
另外,听证会的报名办法如下:1.凡本市范围内的单位、本市居民和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外地居民,均可报名参加。单位报名的须持本单位证明,个人报名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工作证。
2.报名时间截止到2007年1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3.报名地点:南京市白下区洪公祠1号市公安局治安户政办证中心。
4.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为主,也可以通过电话报名。报名联系人:侯松华。联系电话:84420074。
5.其他:拟作听证发言的,报名时需阐明本人对听证议题的主要观点。听证参加人经确定后持通知参加听证会。
(草案文本可以在报名时领取,也可以在1月25日南京政府法制网草案征集意见栏目上查阅。http://www.njzff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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