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石油管道建设面临生态鉴定考验
本报特约记者 苏清
发自莫斯科
据俄罗斯新闻社报道,1月19日,俄罗斯联邦环境保护、技术和原子能监督局局长康斯坦丁·普里科夫斯基,签署了对“斯科沃洛季诺至中国边境”石油管道建筑工程进行国家生态鉴定的命令。
去年12月,“东西伯利亚——太平洋”石油管道的第二段管线已经通过了生态鉴定。第二段管线位于阿穆尔州的腾达市和雅库特共和国的阿尔丹之间。
俄石油管道运输公司计划通过中国边管线,从西伯利亚向中国输送石油。第一阶段预计每年向中国运输1500万吨石油,以后将把出口量翻一番。该石油管线全长70公里,从离斯科沃洛季诺市不远的大涅韦尔村地区开始,穿过阿穆尔州直通中国境内。
对于红红火火的石油项目建设,俄罗斯总检察长尤里·柴卡提出了警告,柴卡表示,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违反生态法具有普遍性,在以前进行检查时共查出过1.1万例违法事件,这些违法事件给国家带来了很大的损失。柴卡指出,“各企业领导由于受到高额利润的驱动,简直忘记了自己是在本国境内而不是在什么别的星球上开采石油。”
不过有分析指出,对于俄罗斯石油公司参与的项目,国家将给予足够配合。类似萨哈林2号项目(由西方公司主导的远东油气开发项目)被取消生态认可的情况,将不会发生。
(责任编辑:梅智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