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绿卡”卡住民本社会进程
■北京评论■陈墨
北京市政协委员韩志军打算在即将召开的北京“两会”上,再次建议改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俗称“绿卡”)制度中有关市民待遇的内容,增加持证人子女高考的相关条款。
这也将部分“绿卡”持有人尴尬的现状呈现到了公众面前。
按照北京市人事局2003年4月出台、北京市政府同年6月19日(京政办发200329号文件)批转各市属机构要求落实的《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的若干意见》,眼下应当有相当一部分申领到北京“绿卡”超过3年的外地优秀人才已经入户北京,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北京市民。
遗憾的是,非但因为关于入户细则迟迟未出台而令这个牵动人心的梦想变得遥遥无期,还有一部分“绿卡”持有者被“绿卡”卡进了一条死胡同:
几年来,在相关政策感召下,这部分人的子女随家长来京居住,并在北京读中学,即将于2007年参加高考,却猛然发现不知去哪里报名是好:在北京报名吧,政策不允许;回老家(学籍所在地)报名呢,由于近年来各省市教育改革,目前所使用的教材已有所不同,且有相当多的省份高考采取自主命题,孩子肯定适应不了。
就此,有家长按着每个部门指引的方向,分别向北京市人事局、教育部学生司、北京市教委高招办等单位咨询,不幸的是,“皮球”最后又踢回了北京市人事局,成了死循环。
这里面的不公平以及这部分孩子受到的伤害都是显而易见的。甚至有家长声称,这是“软刀子杀人”的制度,他们“受了北京市政府的骗”。
按规定,“绿卡”持有者子女只享受“在京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待遇,没说可以就地参加高考;“绿卡”持有者入户北京实施细则没有出台;高考的事情归教育部管;教育部高考政策与“绿卡”无关……所有的理由都堂而皇之,所有讲道理的官员都振振有词。只是,看起来没有人愿意回到最基本的事实和常识——这些孩子的高考困境究竟应当怎么解决,也没有人愿意站出来为这一存在明显漏洞的制度承担责任。
难道有些人天然地认为:那些外地优秀人才为北京效力的必然代价就是与孩子分居两地,不得团圆?作为一个外地家庭,只能给北京做贡献,不能给北京“添麻烦”?
有善良的家长——也就是北京市政府积极引进的外地人才——怕政府为难,甚至站在替政府分忧的角度,帮政府算了一笔账:
在《工作居住证》制度中增加子女高考条款并不难施行,在3万多持证外地人才中,子女参加高考的每年不过千余,不会对北京学生造成冲击。为避免有人弄虚作假,可以对考生在京就读年限做出规定,以进一步提高可操作性。尽管每年受惠的只有少数考生,却能极大地提高“市民待遇”的含金量,同时也能更好地体现北京市政府对外地人才的关怀。
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以上建议只能算是黑色幽默,徒增讽刺意味。
充分考虑家长和孩子们的实际困难,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恐怕才是有关方面真正应有的态度。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民生问题日益受到广泛关注与重视的大背景下,也可以说,这是政府推卸不掉的责任。
进入2007年,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透出强劲的民本信号,比如春运期间铁路、公路客运价格不上浮;燃油降价;广东省取消管道燃气初装费……
在这些民本信号当中,北京“绿卡”持有者的尴尬越发显得不协调。而政协委员一次次的呼吁未果、家长们的求助无门,则让这种不协调显得更加刺目。
(责任编辑:宛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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