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强
据悉,年关将至,企业老板普遍为送礼烦心。此时,在一些礼品公司,产生出一批“送礼策划人”,当起了这些烦心老板的智囊团。(1月23日《南京晨报》)不能小看送礼策划人这个行当。往小处说,是烦心老板的智囊团,能够帮烦心老板解套,能够让送礼的与收受的双方皆大欢喜;往大处说,送礼策划人不但能够做大送礼事业,更能拉动市场需求,可谓贡献多多。
这送礼策划人也不是一般人能够干得了的。这个行当得有“大学问”,要会研究各色人等的爱好,要做到让爱好不一的众多礼品接受人满意,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礼尚往来原本是好事。但好事一过了头,就会变成坏事了。礼送多了,数额大了,送给了不应该接受的人,弄不好就会触犯法律,成为贿赂罪。《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是受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一旦送礼成了行贿,接受人成了受贿,到时追究起来,恐怕送礼策划人也逃脱不了干系。
如此一来,送礼风催生出了送礼策划人,我看未必像报道上所说的是解一些人燃眉之急的好事,倒不如赶紧收拾收拾不干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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