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文章:调高公共安全标准
来自高层的信息强调,新世纪新阶段,我国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
在公共安全领域,虽然公共安全形势总体平稳、趋向好转,但复杂性、严峻性仍然突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公共突发事件每年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人员仍超过20万人,伤残超过200万人,经济损失超过6000亿元。接连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不断考验着政府的应对能力。
实际上,2003年下半年抗击非典的战斗刚刚结束,我国就已经开始认真总结防治非典的经验和教训,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这“一案三制”的建设,拉开了我国公共安全工作的序幕。而在过去的一年里,这项工作继续完善和深入:年初,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全国应急管理体系的总纲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发布,将公共安全列入了11个“亟待科技提供支撑”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7月,《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出台,对贯彻落实《总体预案》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和一系列具体的政策措施。
必须看到的是,与世界上公共安全管理水平较高的发达国家相比,面对已经提高的群众要求,面对复杂的传统、非传统安全形势,我国这方面的准备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如何部署应急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将不断考验各级政府的应对能力和智慧。□
《瞭望》文章:面对公共安全高标准
适时满足社会对公共安全变化的需要,是政府工作的方向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陈泽伟
湖南郴州、衡阳、永州等地出现罕见暴雨,湘江流域一级支流耒水流域出现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水。洪水造成湘南230.2万人受灾,因灾死亡和失踪者现已超过300人……这一幕,是去年7月间“碧莉斯”台风肆虐湖南时的景象。
就在同一个月,除“碧莉斯”台风之外,洪涝、风、雹、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在我国不同地区接连发生,造成受灾人口14635.1万人,紧急转移安置591.7万人,因灾死亡978人,失踪310人,倒塌房屋59.3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688.2亿元。天灾之下值得欣慰的是,中央和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构建的应急预案体系,在抗灾过程中发挥了实实在在的效用。
面对频频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威胁,确保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成为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政府职能;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瞭望》新闻周刊在调研中了解到,当前中国保障公共安全需要破解的主要难题,在于要以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实力、社会管理水平,去尽力满足突发公共事件多发背景下、社会发展后更高公共安全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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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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